关于原光明阳光家庭团队成员变动的通知
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《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运营与评估标准》的安排,深圳市妇联光明新区光明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于2013年3月正式转型成为社区服务中心,原光明阳光家庭团队成员变动如下:
尹江,经机构内部人员调整,于2013年2月正式调岗至碧眼社区服务中心,其相关服务转由高珊等承接;
肖莉珍,于2014年3月21日正式离职,其相关服务转由罗晶晶等承接;
陈小丽,根据社区服务中心管理与运营的标准,新聘为中心行政辅助人员;
许德强,根据社区服务中心管理与运营的标准,新聘为中心行政辅助人员。
特此通知!
阳光家庭光明社区服务中心
2014-04-15
评论